14岁少女宿舍遭轮奸十几个围观同学拍视频高喊加油
香港14岁女童疑堕色情陷阱,遭人诱玩“脱衣游戏”,却不论输赢都要脱衣,并遭7男1女摸遍全身,最后女童惨 遭3人轮奸5次、被迫替2人口交、遭人用手指塞下体。其中4名男被告昨承认向16岁以下儿童作严重猥亵行为等罪,余下3男1女否认控罪受审,女童昨透过视 像系统供称,女被告亦有与男被告性交。案件今日续审。
4人认猥亵 2被告涉性交
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8名被告包括15岁的女被告及7名男被告(16至18岁)。其中第3、4、 6和8男被告各承认向16岁以下儿童作严重猥亵行为罪,另第3和4被告承认一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,法官将4人的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8日再讯。余 下的女被告和3名16岁男被告,则分别否认3至4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严重猥亵行为、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和协助或教唆他人非法性交罪。
不论输赢都要事主脱衣
控方案情指,女事主与女被告为小学同学,她今年3月27日相约女被告见面,然后8名被告和事主在一间空置回收店内饮酒和玩“剥衫游戏”,但不论输赢,事主每次都要脱衣服,并被各人摸遍全身,最后只脱剩一件恤衫。
及后,第2和第5男被告强行逼事主口交,而第3和第7男被告先后2次不理事主反抗跟她性交,第4男被告亦强 行跟事主性交。之后,有旁观者按住事主的手,再让第7被告成功跟她性交,期间,第2和第3男被告又藉机将手指塞入事主下体。而各被告均曾伸手摸事主胸部及 其他部位。
女被告早知 曾制止但失败
女被告在警诫下表示,曾制止事件但不成功。女被告又称,一早已知道各男被告会与女事主性交。女事主8日后向朋友透露曾遭多名男童用武力对待,至4月20日与社工会面后报警。
警方在案发空置回收店内检获5个空的安全套包装、2个用过的安全套、及在梳化套上发现第2和第5男被告的精液,女事主经检查后发现下体有完整处女膜撕裂的旧痕迹。
大年初一夜 14岁安溪少女遭轮奸
咬伤色狼嘴唇,记下受害细节,年仅14岁的安溪少女詹小玉(化名)有胆有识,协助警方抓获2名对她进行性侵害的犯罪嫌疑人。昨日,安溪警方首场新闻发布会上,宣布破获“1·26”重大轮奸案,2名嫌疑人已被刑拘。
今年正月初二(1月27日)一早,家住安溪祥华某村的少女詹小玉,回家后向父亲哭诉自己被恶人强暴。原来,初一晚7时,小玉与同村2名女伴,相约前往祥华美西村找人玩,后因找不到人,便独自一人走路回家。在白玉村与白坂村交界路段,遭2名男青年以载她回家为名轮奸。
安溪警方接警后,根据受害少女提供的清晰细节,于正月初九抓获2名嫌犯。
原来,初一深夜12时许,詹小玉从美西沿山路已走约5公里,这时有2个男子同骑一摩托经过,谎称认识她村里的一个人,并提出夜里不安全,愿意顺路载她回家。但车至白玉村口时,2名男子将她赶下车,随后对她轮奸。其间,小玉趁其中一人不备,将其下唇咬伤出血。
说起这项“血证”的同时,詹小玉又回忆称,两男子在载她时,其中一男子曾接过手机电话。通话中,说到一个名叫“某平”的人。刑警分析“某平”必然认识嫌疑人。经过排查,一个叫詹某平的人被锁定,根据线索,2月3日即正月初九,当晚嫌疑人之一的詹某伟被抓。很快,另一嫌疑人詹某福也在安溪城关落网。2人均19岁,同为祥华美仑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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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猎狐”专业队不撤兵
安溪警方昨首开新闻发布会辟谣
本报讯 安溪县公安局昨日召开该局首次新闻发布会,通报去年安溪公安工作,并就社会传言“猎狐”专业队将撤走公开辟谣,同时公布今年春节期间,该局破获的一批重大刑案。
该县刚刚设立的公安局新闻办主任、局政委陈文荣说,“猎狐”专业队由省公安厅、泉州市公安局和安溪县公安局三级刑侦精锐警力组成,是侦查打击虚假短信息等诈骗犯罪活动的专业队伍,2004年成立至今,取得巨大打击和震慑效果。目前社会上传言该专业队将撤走,这是别有用心的谣传,说明社会上仍有一些人蠢蠢欲动。陈文荣严正指出,“猎狐”专业队不仅不会撤走,而且还将发挥专业优势,继续给予诈骗分子沉重打击。 (记者 陈佳裕 黄晓燕 林良标 通讯员 陈烨烽)
14岁少女放学回家途中被人骗至车上遭轮奸
邢台市平乡县14岁少女王莉(化名)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人骗至一辆“出租车”上,随后被强行带走,直至被轮奸。 女孩在与三犯罪嫌疑人聊天中,记下一疑犯的手机号码,警方根据手机号码“钓”出一名嫌疑人,之后成功将其他两名嫌疑人抓获。昨日,当地办案民警给记者讲述了女孩被骗谜底。
少女放学途中遭轮奸
参与办案的平乡县公安局河古庙刑警队队长刘磊介绍,7月30日8时许,他们接到电话报警:“我女儿王莉昨晚被人强奸了……”警方按照报案人提供的家庭住址,很快赶到其家中。
警方了解到,王莉今年14岁,就读于该县某中学。7月29日11时,王莉沿邢临(邢台至临漳)公路步行回家时,一辆红色夏利车靠向她,一名“小平头”从车窗里向外伸手,并示意女孩儿上他的“出租车”。
王莉见对方说是出租车,也就没有犹豫地坐上车,当来到自家村口时,该车司机拒绝让女孩下车,并拉着她到平乡县城乱转。天黑后,王莉被拉到邢台南和县,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,王莉被轮奸。
受害人记下疑犯电话
警方通过大量走访、摸排获得线索,嫌疑人共3人,受害人王莉在案发当日与嫌疑人交谈中,记下了其中一名姓魏男子的手机号码,警方分析后决定对其实施诱捕。
在队长刘磊的安排下,王莉拨通了魏某的电话:“我现在在平乡县城某学校门口,不能回家了,你想办法把我送回家吧?”
王莉的求助并没引起魏某的警觉,对方很快骑摩托车来到王莉身边。该男子停车正欲和王莉搭话时,被埋伏在附近的民警控制。
经审讯,魏某交代,他19岁,陕西人,暂住邢台南和县西关村。7月29日,他伙同“小平头”即“出租车”司机王某、侯某,驾驶夏利车从南和县城关镇驾车前去平乡县河古庙玩,路遇王莉,王某谎称是开出租车的将王莉骗上车。
王某借口再多拉几位客人,驾车先在平乡县城乱转一通,待天黑后,驾车将王莉拉回南和县自己家中。侯某离开后,魏某和王某对其进行了轮奸。
两名嫌疑人已被刑拘
民警赶到南和县城关镇实施抓捕时,但王、侯二人均不在家。之后,参加抓捕的民警分成两组,一组对两疑犯住处进行监控;另一组民警赶到平乡路口收费站,通过监控查找王某所驾车牌号。
警方经多方走访在南和县城一出租屋外发现了王某的车辆。为了万无一失,民警决定暂不打草惊蛇,而对该出租屋进行监视。8月3日凌晨,王某出现在出租屋时被民警控制。这时,另一组在侯某家外蹲坑的民警也将刚回到家的侯某抓获。
目前,嫌疑人魏某、王某已被平乡县公安局刑拘。
-文/本报记者李英强
14岁无知少女竟与相识6天的网友同宿 遭轮奸 | ||
本报讯(记者鲁至长泰) 一名14岁的少女轻信网友之言,与其同到他“表哥”处住宿,3男1女同住一床。网友和其发生关系后,网友的“表哥”等两人又对女孩施暴。然而,面对民警调查,少女竟说她与网友发生关系是自愿的。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土门派出所昨日破获的这起强奸案令人深思。 2月5日上午10时许,14岁的受害女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土门派出所报案称:2月4日上午 10时她在西郊被几名男子用麻袋套住头劫持关押后遭强暴。接到报案,土门派出所领导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。民警根据受害女提供的地址守候,至5日晚11时先后在劳动北路一家属院和土门一网吧将杨某等3人抓获。 经过一夜审查,警方查明了真相。受害女一周前在土门一网吧认识了杨某。2月4日下午6时许,两人再次到网吧玩。晚7时许,杨对女孩说自己将钱花完了不敢回家,提出到女孩姥姥家借宿,女孩说不行。杨某遂提出到他表哥拓强(其实不是杨的表哥,而是杨的网友)处住。 晚8时,女孩和杨某来到拓强家,拓和朋友孟明在家,4人聊天至晚12时,后睡在一张床上,杨某和受害女睡在一个被窝。半夜,杨某与其发生了关系。后睡在一旁的拓强将女孩强暴,之后孟也欲行不轨但未能得逞。此后杨某再次与受害女发生关系。次日女孩怕家人责骂,便报了案。昨晚,犯罪嫌疑人拓强、孟明两人被刑事拘留。 编后在这起强奸案中,受害少女毫无防范意识,与几名陌生男子共处一床,并轻率地与认识不久的网友发生关系,最终遭到强暴。悲剧发生后,受害女仍未对自己的轻率行为有充分认识,令人对她既感到同情,又感到痛心。记者呼吁广大家长,加强对孩子特别是少女的安全教育,提高警惕,避免悲剧重演。 |